您好,欢迎来到广东东莞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广东东莞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2024-03-11 阅读:24
  

一、申报(一)使用单位到省院申报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报检单位填写《电站锅炉检验申报与受理单》一式两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2、锅炉使用登记证复印件;3、检验费免征后首次申报时,使用单位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二)使用单位需要现场申报时,报检单位联系人与省院锅炉检验室领导进行电话沟通后,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至锅炉室邮箱,现场检验时,将《电站锅炉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和其他资料复印件交给项目负责人带回省院。二、受理省院锅炉检验室人员对资料核查符合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锅炉检验室对已受理报检的客户按照计划安排检验,由项目负责人编制检验方案,与客户协商确定检验日期及有关事项。三、检验费用1、属于免征范围的业务:根据报检单位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如果使用单位属于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根据免征的具体事项进行免征确认工作;2、属于收费范围的业务:根据报检单位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如果使用单位不属于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根据具体的收费依据和要求,按照《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缴费需知”到银行缴纳检验费。四、使用单位应做好检验准备工作(一)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1、资料的准备: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3.1.1条款要求进行资料准备;2、现场配合以及安全监护:进行外部检验前,使用单位做好锅炉外部必要的清理工作,在外部检验过程中,派专人(使用单位人员)做好现场配合以及安全监护工作。(二)内部检验1、资料的准备: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1.1条款要求进行资料准备;2、内部检验前使用单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对锅炉的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进行可靠隔断,并且挂标识牌;(2)配备必要的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以满足检验工作需要;(3)停炉后排出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手孔、灰门等检查门孔盖,对锅炉内部进行通风换气,充分冷却;(4)搭设检验需要的脚手架、检查平台、护栏等,吊篮和悬吊平台应当有安全锁;(5)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和妨碍检验的部件;(6)清理受检部件,对需要进行无损检测等部位进行打磨;(7)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提供必要的检验设备存放地、现场办公场所等。3、检验现场配合和安全监护:(1)使用单位在内部检验前,对参加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内部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做好现场配合以及安全监护工作,检验人员进入炉膛、烟道、锅筒(壳)、水冷壁进口环形集箱等受限空间进行检验时,进行可靠通风并且设专人监护;(3)为了便于检验工作的开展,需设置检验现场配合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员并明确联系方式(必须是使用单位人员)。五、检验发现问题的处理1、检验发现一般缺陷和问题时,现场出具《电站锅炉内(外)检验联络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对提出的缺陷和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检验项目负责人;2、检验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我院将出具《特种工程设备资质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给使用单位,并及时抄报当地特种工程设备资质安全监管部门。使用单位应及时处理并提供处理情况的见证资料。六、出具检验报告检验人员在检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对于A级高压以及以上锅炉,一般为3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报告》。七、发放检验报告1、非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使用单位需持已缴纳检验费的凭证(《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原件或《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复印件),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使用单位凭《质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到锅炉检验室领取检验证书及报告;2、使用单位需要邮寄的需先邮寄或电传上述凭证,并且提供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书面资料后,锅炉检验室将寄出证书和报告及《证明签收回执表》,客户在收到报告后,需及时将《证明签收回执表》电传回锅炉检验室。八、联系方式: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三山岛环岛西路13号地块办理部门:锅炉检验室(主办公楼302)邮政编码:528251咨询电话:0757-66860169传真:0757-66860193网址:www.gdsei.org.cn附件:电站锅炉检验申报与受理申请单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