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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承包有哪些认定和责任承担?

2023-11-17 阅读:16
  

承包人通过内部承包的方式将承接的工程交由其他人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且由此引起的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亦占有较大比重,其中有的是假借内部承包之名,实施的却是转包、挂靠的行为。那么到底何为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有何不同?来资质街小编将和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内部承包的概念

建筑施工领域的内部承包是建筑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管理方式,一般指的是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或职工进行施工的行为。对此我国法律法规并未禁止。

2、

内部承包的构成要件

司法实践中,可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内部承包:

第一、内部承包合同的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即发包人为建筑企业,而内部承包人则是企业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

第二、建筑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负责实际管理和监督。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是建筑企业的内部员工,存在劳动关系。

第三、建筑企业对工程施工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提供支持。用于建设施工的主要资产应当属于建筑企业所有。

第四、建筑企业与内部承包人之间有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承包人在建筑施工企业同意管理和监督下、自负盈亏。内部承包人向建筑企业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

第五、建筑企业对外承办建筑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关系

1、内部承包与转包的关系

转包一般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而将全部工程转给承包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与内部承包的不同在于以下几点:

1、主体关系性质不同。转包中转包人与转包承包人之间地位平等,不存在在隶属关系;而内部承包的实际承包人一般为发包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或者职工,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合同效力不同。转包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合同无效;而内部承包属于建筑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是明确公司与职工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分工,而这种分工并不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禁止的,所以从效力的认定上,内部承包是成立并生效的。

3、组织管理内容不同。转包中转包人只收取管理费,不对工程的施工提供技术、组织管理;而内部承包中的发包人对工程施工提供资金、技术、设备的支持,还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管理等。

4、法律后果不同。转包中,转包人与转包承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内部承包是一种内部分工,承包人因工程对外所发生的民事行为构成代表或代理发包人所履行的职务行为或代理行为,则由此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都应由发包人承担。

2、

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关系

挂靠通常指的是没有建筑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有资质的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由于挂靠行为扰乱建筑市场,且可能会引起工程问题,而被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其与内部承包的不同,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1、主体方面。挂靠人一般指的是不具有承包工程主体资格的个人、个人工商户、包工头、施工队等,不是建筑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职工,与建筑企业不存在隶属或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内部承包人与建筑企业之间存在隶属关系。

2、管理方面。挂靠中,被挂靠企业只收取管理费,不对施工工程实施管理。而内部承包中,建筑企业对工程施工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并对工程施工进行实际管理。

三、内部承包中的责任承担

1、

对外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内部承包人必定会进行建筑设备材料采购或租赁、融资等等行为,那么对于内部承包人而言,施工工程中所发生的设备材料、租赁费用等债务,应由谁承担,主流观点认为:内部承包中产生的对外债务,原则上应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但内部承包方对外行为不构成职务行为、代理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的,则建筑施工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由内部承包人承担。即内部承包的对外权利义务主体为内部承包合同的分包人即建筑施工企业,且前提是内部承包人行为构成了职务行为、代理行为表见代理行为。

2、

对内责任

对内责任指的是内部承包合同履行中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之间产生的责任。然对于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界定应以内部承包合同为依据,然由于内部承包关系中包括中双方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特别是当内部职工作为承包人时,该内部承包合同受合同法调整还是受劳动法调整,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让主流观点认为应受合同法调整。理由:(1)虽然二者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然并非内部承包合同的根本内容;(2)内部承包合体现了对价原则,施工企业允许承包人使用其资质,并获得相应管理费。内部承包人通过支付管理费使用建州企业资质继而获得承包收益,亦是对价原则的体现;(3)劳动法一般解决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产生的争议,而内部承包合同主要规定的是双方之间施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一般为工程款、管理费等争议。

综上所述,建筑领域的内部承包是法律允许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不同于非法转包、挂靠等。但应注意内部承包的构成要件,即内部承包主体之间须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内部承包的发包人即建筑企业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管理并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承包人支付管理费等。在责任承担方面,当承包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代理或表见行为时,由建筑企业承担对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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